中州大学党费及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校党字【2015】33号)中对ok138cn太阳集团党组织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作出了规定。现根据规定并结合ok138cn太阳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的划拨使用
1、为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校所收党费,除总额的50%按规定上缴郑州市委外,20%留存学校党委组织部,用于组织全校性党的活动,30%指标返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5%用于基层开展党的活动,5%用于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离退休支部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党费由组织部专项管理。每年由组织部根据上年度收缴的党费金额核算出返拨金额,将党费额度下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
1、学校按照每年每个党支部1万元(每个党总支不超过3万元)标准设立学校基层党建活动专项经费,账户列在党委组织部。
2、党建活动专项经费要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安排使用。
3、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由学校财务处专项管理。每年制定财务预算时由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的经费标准及党组织设置情况将党建经费指标报财务处。财务处设立当年党建专项经费科目,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当年党组织设置情况将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指标下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使用范围和要求
1、党委划拨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和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购买有关党建的图书音像资料及更新添置党员活动室设施,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表彰党内先进,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不准挪作他用。
2、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必须在预算年度内安排党建活动使用,不能提前支用或延迟合并使用。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的划拨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年向党员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各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划拨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等活动,经费的使用和预算的完成情况也将作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目标考核内容。
三、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年初接到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和划拨党费的额度通知后,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含当年本单位党建经费使用预算。
2、各基层党组织在使用划拨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时须先填写《中州大学党建经费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交党委组织部按照年初的党建活动和经费使用计划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使用划拨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报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有关开展活动情况的总结简报、照片等相关材料;
2)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经手人签名的支出凭证;
3)《中州大学党建经费使用申请表》;
4、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到财务处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5、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未列入年初计划的活动,未超出预算额度的,可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中州大学党费及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经批准后实施。
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中州大学党费及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
中州大学党费及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
党总支
(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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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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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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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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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预算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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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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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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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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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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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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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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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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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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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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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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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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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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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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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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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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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使用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或返拨党费经费须预先填写此表,完善审批手续后实施。开展活动后应提交办理报销手续,此表一式二份。